实习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,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学生综合素质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实习态度端正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严禁参与社会上的一切不法活动。
2、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实习单位,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。
3、实习生应完成野外考查,撰写实习总结报告等工作。
4、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。
5、实习期间学生要爱护劳保用品和公共财产,若损坏或丢失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6、实习生在实习中发生差错事故,应及时上报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,进行妥善处理。对隐瞒差错事故或无故推托责任者,学校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7、实习期间对违纪学生,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有权责成违纪者进行检查或停止实习,严重违纪的学生停止实习遣返回校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
8、实习期间学生因病、因事不能参加正常实习的(包括往返旅途)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。
9、实习期间学生无故不到,按旷课处理。野外工作缺勤达三分之一以上,不予评定实习成绩。
10、实习期间学生不服从教师指导违规操作,造成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自负。
电气工程系
2006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