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层党总支、指数党支部是学院党的工作的基础,是学院党委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保证学院党委指示、决定的贯彻落实及本部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。为加强党总支、支部建设,建立符合学院特点的当的工作运行机制,促进我院基层当的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、规范化,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,根据《中共九江职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条例》及《党总支、党支部工作细则》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的基本原则
1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;
2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;
3、奖优罚劣的原则。
二、考核方法
1、基本分为100分;
2、每季度考核一次,考核程序是自考、党群部门考核、党群部门例会审定;
3、每年“七一”前夕,进行综合考评,即将每季度的考核结果加权平均,得出总评结果。总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总支、支部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考核要素及标准
(一)扣分项目
1、党政班子不团结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,或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,扣2~5分。
2、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的指示、决定不力,一次扣2~5分;不能按时完成党委机关各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一次扣1~2分。
3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,1人次扣1次;党员表现较差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,1人次口2分;党员违反党纪政纪并受到处分,1人次口3~5分,并取消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资格。
4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不健全,未安《党总支、党支部工作细则》的规定执行,扣1~3分。
5、不按期足额缴纳党费,不按时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,对流动党员长期不联系、对“三不”党员管理教育不严,却一项扣1分。
6、组织发展工作不按规定程序办理,1人次扣0.5分;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抓得不紧,工作不力扣1~3分。
7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不落实,发现一次扣2分。
8、党总支、支部书记参加党务工作会议,每缺一次扣1分。
9、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未按要求组织进行,扣1~3分;参加全校性政治学习辅导、党课及其他政治活动,到勤率,会场秩序较差,一次扣0.5分。
10、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不透彻、不准切一次扣0.5分。
11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较被动,出现问题不及时解决或矛盾上交,一次扣1~2分。
12、宣传报道工作不主动扣1分,《宣传目标责任制》未完成扣1~2分。
13、思研分会全年未开展活动扣2分;未完成院思研会布置的任务,扣1~2分。
14、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不够,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力,扣1~2分。
15、职工违纪不及时处理、护短,1人次扣1~2分;职工受政纪处分,1人一次扣1~3分。
16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不调查、不反馈,扣1~3分。
17、有案不查、压案不报,扣3~5分。
18、违反规定私设“小金库”和账外帐,扣3~5分。
19、大宗物资采购或超标项目,未按制度规定执行,一次扣3~5分。
20、有违纪案件并被查处,扣5分;发生重大案件取消评优资格。
21、“三育人”活动无过程建设,日常宣传教育不力扣3分。
22、育人意识较差,对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,或有关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,支持、配合不力,扣1~3分。
23、部门员工服务质量差,或存在以岗位谋私行为,扣2~4分。
24、利用部门工作之便,收取学生不合理费用,一次扣3分。
25、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未经学校同意,收取学生费用,一次扣5分。
(二)加分项
1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,党总支、支部战斗力强,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好,职工凝聚力强,学生思想稳定,加5分。
2、党总支、支部工作开展有特色,有创新,效果好,一件次加5分。
3、重大活动成绩突出,一次加5分;某项具体工作完成质量好,一次加2分;涌现突出先进典型的人和事,一次加3分。
4、重大问题及时发现、及时上报、及时处理,一次加5分。